使用注意事項
出示使用授權表
活動當天使用設施時,請在前台出示使用許可書。
此外,請在結束後聯繫接待處。
嚴格遵守使用時間
使用時間包括準備時間、觀眾進出時間、清理時間,請嚴格遵守。
嚴格遵守容量
根據消防法,禁止超過各設施的容量使用,因此請嚴格遵守容量。
現場管理
- 洗手間、飲水機、緊急出口等請提前告知來訪者(使用者)。
- 請不要污染設施。如果變髒,請在使用完畢前將其清理乾淨。
- 文化會館和綠色大廳對設施等的盜竊等不承擔任何責任,因此請採取措施防止盜竊,例如使用儲物櫃或指派服務員。
- 請把垃圾帶回家。
恢復
- 使用設施後,請將設施及附屬設備恢復原狀。
- 如果您損壞或丟失了文化會館或綠色大廳的設施或設備,您將被要求賠償等值金額。
禁止轉讓使用權等
經批准的設施、設備不得用於預定用途以外的用途,或者使用權不得轉讓、轉租。
禁止郵寄明信片等
嚴禁未經文化會館和綠色會館批准張貼,以及在牆壁、柱子、窗戶、門等處貼紙和釘子。
用火
嚴禁以任何理由使用明火。
活動等中的食品處理
如果您計劃在活動等中暫時準備和提供食品或出售食品,則需要營業執照或通知。特殊活動(活動)的組織者必須事先與公共衛生中心協商,如果獲得許可,請提交許可證。對於未經授權的操作期間發生的任何問題,本設施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*加熱和盛放食物也屬於烹飪範疇(詳情請向保健所詢問)
隨身裝備等
嚴禁在使用時間之前攜帶(包括送貨上門)用於活動的物品,或在使用後無人看管。此外,還有禁止使用放大器、日本鼓等的設施,請諮詢我們。
體積注意事項
由於設施的結構,聲音和振動很容易傳到房間外面,所以根據內容的不同,有些房間可能無法使用。請提前聯繫各設施。其他的,”關於可用儀器“請確認。
其他注意事項
- 取消使用許可
在下列情況下,即使已獲准使用,也可能會被取消、暫停或限制使用。
- 違反板橋區文化中心條例和規則時。
- 違反板橋區綠堂條例和規則時。
- 當違反使用目的或條件時。
- 當認識到存在危害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的風險時。
- 因災害等而無法使用文化會館或綠色會館時。
- 因施工等原因,區長認為特別需要時。
保護
要求組織者遵守以下規則,並確保訪問者(用戶)了解這些規則。
- 不要使用或進入未經授權的設施。
- 不要攜帶危險或不潔的物品或動物。
- 採取措施確保來訪者的安全。
- 不要在指定區域外吃喝。
- 酒店內禁止吸煙。
- 未經許可,不得募捐、展示或出售商品,或提議出售食品或飲料。
- 此外,禁止在會場(室)外進行商業活動、散發傳單、招攬客人。
- 不要通過大聲喧嘩、大喊大叫或使用暴力來打擾他人。
- 聽從其他工作人員的指示。